工业和信息化部 、市场监管总局发布《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、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与技术指南》提出,提出规范营销宣传行为 。企业向消费者提供有关智能网联汽车驾驶自动化等级、系统能力 、系统边界等信息时 ,应当真实、全面,不得作虚假、夸大系统能力或引人误解的宣传,确保消费者正确理解和使用智能网联汽车产品。企业在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或功能命名及营销宣传中 ,不得使用暗示消费者该系统可以作为自动驾驶系统使用,具备实际上并不具备的功能等用语,防止驾驶员滥用风险。
两部门发布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、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的通知》|界面新闻 · 快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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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工作报告:大力发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|界面新闻 · 汽车
推进市场准入法治化,最高法发布首批涉市场准入行政诉讼十大典型案例|界面新闻 · 快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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